1、结婚以前的房屋加上女方的名字算一同财产吗
在结婚以前房地产中增设女姓方的名,是不是意味着该房地产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该房子若在结婚以前购置而得,结婚以后于房产权属证书上增列女姓方的名,可视作配偶双方对于某一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处置方法得到了重新的约定,因此,此举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倘若房产权属证书上已记载了另一方的名字,则这名人士便对该房子享有相应的产权比率。
然而,在此类状况下,分割房地产时并不可以保证必然会得到二分之一的权益。
至于怎么样进行分割,双方假如曾达成过共识,那样将根据约定来实行;反之,若未曾有所约定,则需结合各方面原因,包含当事人各自对该房地产所做出的贡献等进行综合考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结婚以后房屋加名是不是就肯定是一同财产?
结婚以后在房屋上加名一般会被认定为一同财产。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假如房地产是结婚以后购买且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该房地产一般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这体现了在婚姻关系中对双方权益的平等保护。但应该注意,假如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加名只不过一种形式,房地产的归属另有约定,那样就可能不根据一同财产处置。总之,通常情况下结婚以后房屋加名视为一同财产,但具体还需结合实质状况和有关证据来确定。
3、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财产怎么样认定及分割
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财产一般包含薪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常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分割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按协商结果分割。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假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等紧急损害夫妻一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认定和分割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财产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状况综合判断,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婚以前房地产加名是不是成共有财产?结婚以前购置的房地产,结婚以后添加女姓方的名,可视作双方对个人财产约定的重新安排,因此,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房地产证加名意味着共有产权,但分割时未必能获得二分之一权益,需依据双方约定或综合考虑贡献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