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应向什么机关自首
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需要主动至公安机关进行自首。侵占罪,顾名思义,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其表现形式包含将受托代为保管的别人财产、遗失物品或埋藏的私人物品非法据为己有,涉案金额达到肯定标准并且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若你已经做出了选择去自首,那样应该实事求是地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如此做能够帮助你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自首不只可以展示出你对于自己罪行的认识和悔过之情,而且在下面的司法程序中,这种诚恳的态度非常或许会对你的量刑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将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手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学会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防止特别紧急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为: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数额较大一般指一万元以上。比如,甲将乙委托其保管的价值1.5万元的财物私自占有且拒不退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达到立案标准。若只不过一时忘记归还或存在误解,不可以认定为侵占罪。总之,要判断是不是构成侵占罪,需看是不是符合上述行为特点且数额达到规定标准,同时还需考虑是不是有拒不退还或交出的情节。
3、侵占罪自首应前往什么司法机关?
侵占罪自首应前往犯罪地的司法机关。犯罪地包含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通常来讲,若侵占行为发生在居住地,可前往居住地的司法机关;若侵占行为致使财产损失的结果发生在其他地址,该地司法机关也有管辖权。
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能够帮助司法机关准时侦破案件、挽回损失,也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对其后续的量刑会产生积极影响。
总之,侵占罪自首应前往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司法机关,以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争取从宽处置。
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需要主动至公安机关进行自首。供述罪行,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侵占罪指非法占有别人财物,涉案金额大且拒不归还。自首体现悔罪,对量刑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