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些方法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法获得的房子所有权连同该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土地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房产抵押,应当凭土地用权证书、房子所有权证书办理。
房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设定房产抵押权的土地用权是以划拨方法获得的,依法拍卖该房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等于应缴纳的土地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子不是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子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子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