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适用全部产品?

www.cflfrl.com 2024-07-04 法律综合

新《买家权益保护法》推行以来,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使得买家拥有网上购物“后悔权”。不过,买家在退货时应该注意,并非所以的产品都可以7天无理由退换货,《买家权益保护法》规定有4类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

作为网上购物买家,第一要了解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并非所有些产品都适用的,譬如以下4类产品就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1、买家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买家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

4、出货的报纸、期刊与其他依据产品性质并经买家在购买时确认不适合退货的产品。

除此之外,下列性质的产品经买家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拆封后易致使产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产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产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产品、有缺陷的产品。

当买家从网上购买回来的产品计划退换货物时,可以参照以上7类产品,确定是不是能根据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处置,如不符合有关条件,那一般是不能需要卖方退货的,日常,不少电子商务卖家除去《买家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以外,纷纷将母婴用品、美肤化妆品、食品、墙纸、保健用品等纳入不退货范围,不可以退货的产品类型要比法律规定的多出1倍。若是遇见这样的情况,买家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甚至起诉等方法维权,涉及维权产品价值较高时,建议可以找个7天无理由退换货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Tags: 网络维权 网络购物 7天无理由退换货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