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4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行储蓄实名制。有些人对实名制存款存有如此错误的理解,觉得实名制后,以哪个的名义存款,存款就会是哪个所有。这种怎么看是十分片面的,是对《民法典》有关规定的误解而产生的。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是双方一同财产,即不管夫妻双方各自以哪个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归双方一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假如离婚,双方应均分这类存款。
可见,实名制存款不会对一同财产的介定带来影响,反面弥补了一些漏洞。譬如,夫妻一方在离结婚以前为了隐匿财产,以使用假名存款方法使法院没办法查寻,假名存款者就此可以独占本应分割作为一同财产的存款。
推行实名制后,非存款方的权益将大大得到保护,而且有益于夫妻一同财产的认定,在某种程序上,也降低了双方在离婚时因财产分割而引起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