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应当包含啥事项
保险合同应当包含下列事情:
保险人名字和住所;
投保人、被保险人名字和住所,与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字和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
保险费与支付方法;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方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置;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情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情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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