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依据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的名义,对当事人的申请事情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察并予以证明的活动。
意义:它可以促进当事人认真、严肃、仔细地对待他所推行的法律行为,增强其责任感,从而保证双方打造的法律关系的合法性、稳定性,且有益于实行。
原则:
1、直接原则。
2、公平原则。
3、对强制公证的行为不可以予以见证原则。如国务院关于收留子女的规定,明令需要经公证机关公证。
范围:
1、合同、协议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委托书、赠与书的设立、变更和撤销;
3、财产的分割、出售和舍弃财产的声明;
4、债务的履行;
5、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属实。
做法:
l、对委托人提交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进行全方位审察,作出是不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结论;
2、在见证会议上,对法人代表资格进行审察;
3、在双方当事人的签订的法律文书上,律师应写上法律评语,签名并加盖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公章;在见证的法律文书发生纠纷时,律师有义务证明见证的内容,并承担肯定的法律责任。
防范风险:
1、律师见证应当严格核查当事人的资格。
2、律师见证应当小心审察见证事情的合法性。
3、律师见证应当严格审察见证事情的真实性。
4、见证律师在出具律师见证书之前,应当逐一核查见证材料是不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除此之外,律师从事见证业务还应当遵寻回避原则,尽可能不为我们的亲友作见证;遵寻公平原则,但对合同中弱势一方或一般买家的利益应依法维护;遵寻对法律规定的强制公证的行为不予见证的原则等等,
材料归档:
1、申请见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对见证当事人的谈话笔录;
3、需见证的文书(复印件);
4、与见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5、见证书;
6、送达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