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香港《婚姻条例》规定,结婚法定程序现在实行的是结婚注册登记和结婚仪式两者相结合的规范。
1、结婚提前申报
筹备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依据规定向香港婚姻注册官提出结婚申请,并根据需要填写结婚申请书,且其中须注明“本人拟由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另一方结婚。
2、结婚通知
婚姻注册官在接到结婚申请书后,在结婚当事人的住所地发布结婚通知,通知时间为15天,公布结婚当事人的名字、年龄、职业和婚姻日期,通知期满后别的人没提出异议的可以注册结婚。
3、誓词保证
在签发注册结婚证书之前,结婚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注册官办事处作出无任何婚姻障碍的誓词保证,并提供需要由赞同权人的书面赞同书。
4、注册登记
通知期满后没任何异议的且经过审察申请人没其他婚姻障碍的,可依法发放注册官登记书,注册登记后,男女双方须在结婚申报之日三个月内结婚,若超出上述期限,结婚申请注册所有些资料及手续将全部作废,重新申请办理。
5、举行结婚典礼
结婚典礼仪式亦是注册登记婚姻须经过履行的法定程序,依据香港《婚姻条例》规定,结婚典礼主要分为民事结婚典礼、特批结婚典礼、宗教结婚典礼三种形式,它们三种形式的结婚典礼效力没高低不同,其中,所谓的民事结婚典礼就是由婚姻注册登记官主持下举行的结婚典礼;特批结婚典礼系依据特别许可证在教堂或者是在婚姻注册登记官以外的其他地方举行的结婚典礼,宗教结婚典礼系由神职职员根据宗课程序规定举行的结婚典礼。